发布者:颜丛 发布时间:2023-08-03 浏览次数:261
一、本校各单位查阅财会档案,凭有效证件,须经本单位领导、档案馆馆长批准,方可查阅;本校财会人员查阅财会档案,只能查阅所在本单位的财会档案;本校人员凭有效证件,只能查阅与本人相关的财会档案。
二、校外单位或人员查阅财会档案,凭单位介绍信及有效证件,必须经计财处负责人、档案馆馆长批准,由计财处派人查阅。
三、财务档案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要借出,须经计财处负责人、档案馆馆长批准方可借出,借阅者办理借出手续。借阅者归还档案时,需经档案人员检查、核对所借档案是否齐全完整,办理归还手续。
四、查档者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
五、办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寒暑假期以网上公布假期值班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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