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工程学院档案实体分类实施办法》等九份文件的通知

发布者:lb 发布时间:2017-09-11 浏览次数:190

关于印发《福建工程学院档案实体分类实施办法》

等九份文件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学校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27号令)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由校档案室制订了福建工程学院档案实体分类实施办法》等九份文件,已经院长办公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福建工程学院档案实体分类实施办法 》

2、《福建工程学院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工作规范》

3、《福建工程学院基本建设类档案工作规范》

4、福建工程学院科学技术研究类档案工作规范》

5、《福建工程学院仪器设备类档案工作规范》

6、《福建工程学院声像载体档案工作规范》

7、《福建工程学院学籍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8、《福建工程学院财会类档案工作规范》

9、《福建工程学院出版类档案工作规范》

  

  

福建工程学院

                              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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