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档案业务建设规范

发布者:lb 发布时间:2008-10-08 浏览次数:131

福建工程学院档案业务建设规范

 

第一章基本原则

1.学校在教学、科研、党政管理和其他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均属学校档案。

2.学校档案工作是办好学校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也是衡量学校教学质量和学校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档案工作是学校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

3.学校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便于开发利用。

4.学校档案工作要努力从经验管理转向科学管理,采用先进技术,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满足学校和社会的需要。

第二章档案的收集

1.收集范围

(1)学校在教学、科研、管理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学校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

(2)《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规定应归档的党群、行政、教学、科研、产品生产和科技开发、基本建设、仪器设备、出版、外事、财会十大类文件材料,以及由此产生的声像材料。

(3)反映学校工作和活动的有保存价值的其他材料。

(4)征集国内外与学校有关的各种具有保存价值的其他材料。

(5)学校内个人在其非职务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可按征集、代管、捐赠方式处理。

2.立卷归档分工

(1)部门、课题组立卷归档是学校档案工作的基本制度和基础,各部门必须分工明确、协同配合。

(2)学校分管某个方面工作的校领导,各部门分管档案工作的负责人,都应把涉及相应的范围的档案工作列入自己的职责范围,督促有关部门、有关人员认真做好工作。

(3)全校性、综合性的档案材料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立卷归档,其余按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相应门类的立卷归档。

(4)立卷归档涉及多个部门的大类,由一个或几个主要职能部门归档,其他部门可向他们集中或靠拢。

3.案卷的质量要求

(1)各门类档案的质量要求,总的是: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彼此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2)卷内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反映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活动的真实内容,手续完备,制作和书写材料利于长期保存。各种文件材料手稿,必须用蓝黑、碳素墨水书写。

(3)管理内容的档案按问题、时间或重要程度排列,要注意密不可分的材料排列顺利,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原稿或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立稿在前,历次重要讨论稿在后;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

(4)专题性、成套性档案(含教学、科研、产业与科技开发、基建、设备、出版档案)按阶段、结构、部件等分别组卷。具体请参阅各类工作规范。

(5)在充分照顾前述原则和影响文件有机联系的情况下,同一内容的卷内文件可按永久、30年、10年先后排列。

a.确定文件材料的保存价值,要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和为国家积累历史文件财富的需要,准确进行判断;

凡能反映学校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对本校、国家建设、历史研究有长远利用价值的,列为永久保管;

凡反映学校一般工作活动,在长期内对学校和社会有查考利用价

值的,列为30年期保管;

凡在较短时期内对学校工作有查考价值的,列为10年期保管。

b.对上级发来的文电,除少数直接针对本校,并要执行的重要文

件,应永久保管外,其余多数为30年期、10年期保管。

(6)卷内文件要求文字材料在前,图样在后。图样按目录或图号排列,配套的特殊载体的文字材料按有关规定整理。

(7)立卷视文件材料数量的多寡进行。当同一问题的文件多时,多采用硬卷皮组卷或单份装订,一般不超过200页;当问题单一,文件较少,又不便一起归类时,可立薄卷。

(8)卷内文件材料按顺序排好后,装订的案卷无论单面或双面,只要是书写的文件材料,均应依次在非装订线一侧下角编页号;不装订的案卷,应在卷内每份文件材料右上方加盖单位名称、档号、件号的戳记,并逐项填写。文书档案按《归档文件整理实施细则》进行。

(9)每个案卷必须按规定格式逐件填写卷内目录,对文件材料原有题名不要随意更改和简化,若原有题名无实质内容或无题名的,要重新拟定并在前后加[ ]。没有责任者、年、月、日的文件,要考证清楚,及时补上。会议记录应概括出主要内容。声像材料应按规定标出与纸质载体不同声像载体之间的参见号。

a.声像材料归档时要检查归档材料是否完整、准确、配套、音响画面是否清楚。对有划伤、断裂者应进行修补、粘结。

b.照片和底片要有文字说明(时间、地点人物及制作者)。其它载体形成要有相应的文字材料,包括原本、定稿本、长度、时间、地点、内容简介,色彩、密级及制作单位。参加制作人员。

c.声像档案的装具,一般应使用原装具。经制作后的单件声像制品的照片,可用符号规范的专门的盒册、封套装载。

(10)卷内文件材料情况说明,应填在备考表内,若无说明,也应将立卷人、检查人姓名、时间写上。检查人应是立卷单位负责人。

(11)案卷题名应简明确切,格式一致。一般包括主要责任者、内容、名称(文种)等。部分案卷题名可以是项目的名称代字、代号及其组件、部件、阶段的代号和名称。一般写在卷面上,不超过50字。

(12)要去掉卷内文件上的金属物。托裱破损文件,字迹稍模糊的应复制与原件放在一起。装订用三孔一线,不装订的案卷,应按标准用细线逐件装订。

4.归档时间和手续

(1)按年度归档的部门在次年6月底以前归档。

(2)教学部门和能按教学年度归档的部门应在次年寒假前归档。

(3)科研、基建和专题性、成套性档案,在项目完成通过鉴定验收后两个月内归档。

(4)随时接收上级规定应接收的档案。

(5)接收档案必须履行手续,填写移交清册,写明案卷标题,卷内文件页数,案卷数量,移交时间,交接双方要签名盖章。

第三章档案的整理

1.编号方法:编号使用年度+机构+保管期限。每个机构给一个号按永久、30年期、10年期分盒装,如1盒为例:永久为1—1、30年期为1—2(多的为1-2-1)、10年期1—3。

2.整理要求:归档文件以“件”为单位,要求见业务建设规范中的案卷质量要求。

第四章档案的保管

1.库房要求

(1)库房要符合国家档案局,建设部发布的《档案馆库房建筑设计规范》,应按规范要求逐步改造。

(2)库房应有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高温、防光、防虫、防磁、防有害气体设施。

(3)库房标准温度控制在14-24之间,湿度控制在45-60%之间。要有温湿度记录。

2.档案部门应纳入学校自动化管理系统,购置计算机、激光打印机、刻录机、扫描仪、消毒柜、复印机、照相机(翻拍)、录像机、传真机、去温机、空调机、吸尘器。配备温控设备自动调节温湿度。

3.案卷入库时应检查帐、卡、物是否相符。以全宗为单位,按不同门类、载体、依档号顺序排列。

4.案卷应依档号顺序排放,库房柜架应编顺序号,各柜、各库均应有档案资料存放标志图、示意图。

5.对档案的安全定期组织检查、记录在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破损、褪变档案要及时修补复制。对永久保存的文件材料,进行扫描、刻录,制成光盘,便于保存。

二○○八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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