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理工大学办学历史档案持续征集通知

发布者:lb 发布时间:2026-10-21 浏览次数:10

广大师生、校友、社会各界:

    福建理工大学办学历史悠久,发端于1896年清末乡贤名士陈璧、力钧、孙葆瑨、林纾、陈宝琛等创办的“苍霞精舍”。办学一百三十周年,留下了大量的办学痕迹及物品。这些史料见证了学校的成长历程,记录了一代又一代师生的奋斗足迹。学校新档案馆已建成,并于2026年9月投入使用。新档案馆室总面积达两千多平方米,配备恒温恒湿及完善的消防系统,适宜各类档案的保存管理。为全面、真实记录学校各时期的办学发展历程,生动展示学校办学历史和办学成就,彰显办学传统和办学理念,传承校训精神和历史文化。学校档案馆持续推进面向全校范围及广大校友、社会各界征集学校各时期的学校史料、纪念品和藏品等有关物品。

    一、征集内容

    (一)文献资料类

    1.学校发展历程中的重大事件、措施、活动以及重要人物的文献资料,学校各时期建设、发展的文件、笔记、文稿、信函等,特别是在党建工作、人才培养、师资建设、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对外交流、校园文化等方面的措施以 及成果的总结性资料。

    2.学校历任党政领导、知名教授的信函、手稿、讲稿等。

    3.记录参加国内外各类重要活动的资料,各类学术活动材料。

    4.各时期有关学校、师生、校友的媒体报道资料。    

    (二)证件证书类

    1.各时期的校徽、纪念章、票证等实物和照片以及带有校名印记的物品等。

    2.学校历任党政领导、教职工的任命书、聘任书、任职资格证等;获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证书、奖章、奖状、奖杯、奖旗奖牌等。

    3.学校各时期的师生证件,包括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借书证、工作证、毕业证、结业证、派遣证、聘书等有纪念意义的证件和照片,同学录、纪念册、师生间赠言题录等的实物和照片。

    (三)教材教具类

    1.各时期使用的教材(讲义)、教案(手稿)、教学大纲、学生作业、试卷、教具模型、仪器设备,尤其是早期的自编教材、课本、教学大纲、课程表等。

    (四)刊物书籍类

    1.学校出版过的各类刊物、印刷品的创刊号、特刊号及校报、学报、画册、简报、宣传资料等。

    2.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印刷品样本、书籍(含油印、刻印本),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学术著作和其他类型的专著。

    (五)影音视频类

    1.反映学校历史渊源及沿革的老照片,反映学校不同时期校园风光、校容校貌的照片、音频视频。

    2.中央、省(部)领导视察学校以及接见学校领导、师生员工、校友的照片、音频视频。

    3.历任校领导的照片、历任校领导班子的合影照片;学校及师生、校友受国家、省(部)级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照片。

    4.学校各时期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的照片、音频视频,代表不同时期重点工作、特色工作的照片、音频视频;学校各时期学术活动、社会活动、重要比赛、合作办学等的照片、音频视频。

    5.知名学者、教学名师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活动的照片、音频视频;学校各时期教学、科研、实习、实践活动等的照片、音频视频;历届毕业生、培训学员的毕(结)业合影等。

    6.国内外知名人士来校参观访问及开展交流活动的照片、音频视频。

    7.反映学校各时期校园文化建设(如文体活动、社团活动等)等的老照片,有代表性和特征感的照片、音频视频。

    8.各地校友会开展校友活动的照片或音频、视频。

    9.不属于以上类别,但确有展示价值的照片、音频视频。

   (六)实物类

    1.涉及学校历史的牌匾、碑刻、拓片及文字说明。

    2.上级领导、知名人士、杰出校友的题词、批示、手稿、信函、著作、证书、奖品、照片(底片)等。

    3.师生、校友获重大奖项的优秀作品,有影响力的绘画、书法、篆刻、雕塑、曲谱、模型、工艺品等。

    4.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具有填补空白性的成果实物样品、图纸、微缩模型等。

    5.学校及教职工在公务外事活动中接受的礼品、纪念品和校友赠品等。

    6.其他能反映学校发展历程的资料和实物。

    二、征集原则

    所征集的各类资料应能反映学校的办学历史和办学成就,体现学校的优良传统和精神,展示学校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影响,激发广大师生的自豪感、荣誉感和工作、学习的热情。亲历见闻类应尊重历史事实、线索清楚、考证翔实、准确无误。

    三、展出方式

    我们将对所有征集的实物、文献等校史资料进行登记造册、分类归档、永久保存。并经捐赠者许可,在新档案馆历史档案展厅或临时展览中予以展出。或进行数字化处理,在将来数字校史馆推出之后展出,使广大师生、校友以及社会各界可以异地浏览。

    四、征集方式

    1.直接交送:将有关校史资料及实物直接交送福建理工大学档案馆(福建理工大学旗山校区北科楼3楼档案馆办公室)

    2.信函邮寄:将校史资料及实物邮寄至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69号福建理工大学旗山校区北科楼3楼档案馆办公室,邮编:350118。并注明寄件人或提供者姓名、详细通讯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

    3.拜访征集:如捐赠公务繁忙,或因年岁已高,行走不便,请通过电话联系学校档案馆或校友会,我们将登门拜访,接收捐赠。

    4.电子邮件传送:照片、音频、视频等可通过邮件发送到学校档案馆电子邮箱:xbdag@fjut.edu.cn

    5.对于捐赠的史料,捐赠者如有需要,我们会出具感谢信或办理捐赠证书,并定期在学校相关网站或公众号公布捐赠信息。

    6.联系方式:

    档案馆联系方式:卢老师 0591-62185052  黄老师 0591-62185051

    电子邮箱:xbdag@fjut.edu.cn






【 打印此页】 【 顶部】 【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