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理工大学档案工作保密制度

发布者:张祝杰 发布时间:2023-08-04 浏览次数:10

一、档案管理人员和档案利用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机密和学校有关档案保密范围的规定,共同做好档案安全保密工作。

二、存放档案必须有专用库房,库房要达到国家要求。

三、接待查、借阅和归档人员,一般在阅档室或办公室。库房和机房重地,非本馆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四、严格执行有关档案接收、管理和查借阅制度。移交或查借阅档案要认真履行登记、签字手续。借出档案应在规定时限内归还,妥善保管,严禁转借他人。

五、凡属机密和绝密档案,登记编目时,应在登记备注栏内注明密级,妥善存放管理。

六、查阅密级档案,须经有关领导批准。查阅时要严格控制范围,无关人员不得翻阅。保密档案材料一律不外借。

七、查阅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随意摘抄、传播密级档案内容,不准私自复印档案材料,不私自翻阅不该阅读的档案资料,不传不说不问机密档案的内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档案带出档案馆。凡违反规定泄露档案机密并造成不良后果者,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保密法》等有关条文处理。

八、档案馆在工作中形成的废纸,必须按规定进行销毁,不准随意扔掉。

九、 每天工作完毕后,必须把取出的档案材料及时放入档案柜内,不得放在桌上或随意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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