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被批准为福建省博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立项建设高校

发布者:lb 发布时间:2018-01-22 浏览次数:216

日前,福建省学位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公布2018~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闽学位〔20179号),批准我校为福建省2018~2020年博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立项建设高校,立项建设周期为3年。

这是学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的新起点,是学校发展过程中的一次重大机遇。学校将以此为契机,严格对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及《福建省学位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立足办学基础,提高综合实力,凝练学科特色,开展立项建设,为实现学校办学层次的提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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